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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韬》中的军事思想

编辑:天下发布时间:2022-02-04 01:04:50

《六韬》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战争观、军队建设、战略战术等有关军事的许多方面,其中又以战略和战术的论述最为精彩,它的权谋家思想也很突出。

《六韬》的军事思想比较复杂,差不多先秦各家的军事思想在书中都有反映。书中最突出的是阴谋权术思想。《六韬》一开头就说:“夫鱼食其饵,乃牵于缗,人食其禄,乃服于君。故以饵取鱼,鱼可杀。以禄取人,人可竭。以家取国,国可拔。

以国取天下,天下可毕。”(《文师》)这就是说,国君统治百姓,就要像渔人钓鱼,以钓饵来诱使人们上钩,听从驱使。权谋可以表现在多方面:第一,“予之为取”。就是欲将取之,必先与之。《文师》说:“能与人共之者仁也。仁之所在,天下归之……与人同忧同乐,同好同恶,义也。义之所在,天下赴之。”

《国务》说:“故善为国者,驭民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爱弟,见其饥瘳则为之忧,见其劳苦则为之悲,赏罚如加于身,赋敛如取于己。此爱民之道也。“在感情、道义、物质上付出这么多,对人又仁既爱,其目的是什么呢?就是“欲使主尊人安”(《国务》),“无取于民者,取民者也”(《发启》)。

第二,“攻强必先养强”。《三疑》说:“夫攻强,必养之使强,益之使张。太强必折,大张必缺。攻强以强,离亲以亲,散众以众。”这就是说,要攻打强大的敌人时,不妨采用让敌人骄傲自大的策略,敌人骄傲自大了,自然就容易对付了。第三,“文伐”。

《文伐》中列举了十二条属于文伐,不属于武攻的阴谋诡计。一是投其所好,让敌人产生骄傲之心;二是“亲其所爱,以分其威。一人两心,其中心衰,廷无忠臣,社稷必危”;三是“阴赂左右,得情甚深。

身内情外,国将生害”;四是用珠玉、美人来腐蚀麻痹敌人;五是挑拨敌方忠臣与君主的关系;六是收买敌人的内臣,离间其外臣;七是送给敌人大量财物,使其轻视生产,因而导致蓄积空虚;八是与敌国伪结亲谊以麻痹敌人,使其为我所用;九、十是表面上尊崇敌国,示之卑微顺从,使其骄怠自毙;十一、十二是要收买敌国大臣,堵塞敌之耳目。使其豪杰智士为我所用,用乱臣美女迷惑其主。

一般兵书大都重视战场上的战略战术,对阴谋手段论述得较少。把阴谋论述得如此详细的,《六韬》是最突出的。

在战略战术上,《六韬》有其独到之处。《兵道》说:“凡兵之道,莫过乎一。一者能独往独来。黄帝曰:‘一者,阶于道,几于神。’用之在于机,显之在于势,成之在于君。”这是说,用兵的原则在于“一”。所谓“一”,就是事权要专一,兵力要集中,行动要统一,这样才能独往独来,机动灵活,不受牵制,取得战争的主动权。

《军势》载:“武王问太公曰:‘攻伐之道奈何?’太公曰:‘势因敌之动,变生于两阵之间,奇正发于无穷之源。故至事不语,用兵不言。且事之至者,其言不是听也。兵之用者,其状不定见也。倏而往,忽而来,能独专不制者,兵也。’”这里强调的是“因敌之动”,“倏而和主,忽而来”,核心是突出机动灵活,不为敌人所牵制。能达到出神入化的境界,就可以战无不胜。

《六韬》还强调了用兵要见机而作,以谋略取胜,而不以力战。“故善战者,不待张军。善除患者,理于未生。善胜敌者,胜于无形。上战与无战。故争胜于白刃之前者,非良将也。设备于已失之后者,非上圣也。智与众同,非国师也;技与众同,非国工也。”在《六韬》中,还论述到了步、车、骑三种兵种配合作战的战术问题。

《均兵》指出了车、骑的地位及其不同作用:“车者,军之羽翼也,所以陷坚陈(阵),要(邀击)强敌,遮走北(败军)也。骑者,军之伺侯也,所以踵败军。绝粮道,击便寇也。”如果步兵与车、骑作战,那么,“必依丘陵险阻,长兵强弩居前,短兵弱发弩居后,更发更止。敌之车骑虽众而至,坚阵疾战,材士强弩,以备我后”(《战步》)。

如果是平地作战,方法是“令我士卒为行马、木蒺藜;掘地匝后,广深五尺,名曰命笼。人操行马进步,阑车以为垒,推而前后,立而为屯;材士强弩,备我左右。然后令我三军,皆疾战而不解。”(《战骑》)对车、骑、步的协同作战及如何运用步兵对付敌人车、骑兵的办法作了详细的论述。

对于军队的建设,《六韬》认为首先应注意将领的选拔与培养。因为“国之大事,存亡之道,命在于将。将者,国之辅,先王之所重也”。(《论将》)“社稷安危,一在将军。”(《主将》)所以,对于将领的选拔、考察就不能不认真细致。它认为:“将有五材十过。所谓五材者,勇、智、仁、信、忠也。

所谓十过者,有勇而轻死者,有急而心速者,有贪而好利者,有仁而不忍人者,有智而心怯者,有信而喜信人者,有廉洁而不爱人者,有智而心缓者,有刚毅而自用者,有懦而喜任人者。”(《论将》)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长处与短处,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它还提出了选择考察将领的各种方法。值得注意的是,《六韬》还提出了建立参谋部的问题。

《王翼》载:“武王问太公曰:‘王者帅师,必有股肱羽翼,以成威神,为之奈何?’太公曰:‘凡举兵帅师,以将为命。命在通达,不守一术。因能授职,各取所和工,随时变化,以为纪钢。故将有股肱羽翼七十二人,以应天道。备数如法,审知命理,殊能异技,万事毕矣。”这是说,国君率领军队,必须要有得力的辅佐。全军的生命掌握在将帅的手中,但是将帅的职责是全面领导,不能局限在其一个局部,因此就应该建立一个由七十二人组成的参谋部,并根据各人的才能授予职务,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

这七十二人是些什么样的人呢?《六韬》的安排是腹心一人,谋士五人,天文三人,地利三人,兵法九人,通粮四人,奋威四人,旗鼓三人,股肱四人,通才二人,权士三人,耳目七人,爪牙五人,羽翼四人,游士八人,术士二人,方士三人,法算二人等等。这是我国军事史上最早的见于明文规定的参谋部组织法,是《六韬》的一大创造。

《六韬》还系统地论述了将领的自主权问题。《立将》明确记述了国君于太庙誓师,以斧钺授将,将受命出征的具体仪式,而且还郑重其事地论述了将帅应有的统率三军,独断专行的权利。“国不可从外治,军不可从中御。二心不可以事君,疑志不可以应敌……军中之事,不闻君命,皆由将出。临敌决战,无有二心。若此,则无天于上,无地于下,无敌于前,无君于后。

是故智者为之谋,勇者为之斗,气厉青云,疾苦驰鹜,兵不接刃,而敌降服。战胜于外,功立于内。”这里的核心是“军不可从中御”和“军中之事,不闻君,皆由将出”。意思是“将在外,君有所不受。”军队不能由国君在中枢机构中具体指挥,而应完全由将领根据战场上的实际情况来指挥,这样才能取得胜利。将领有自主权,就有了主动权。对于士卒,《六韬》也很重视其选拔与训练。

《练士》说:“军中有大勇敢死乐伤者,聚为一卒,名为冒刃之士;有锐气壮勇强暴者,聚为一卒,名曰陷陈(阵)之士;有奇表长剑、接武齐列者,聚为一卒,名曰勇锐之士;有披距伸钩、强梁多力、溃破金鼓、绝灭旌旗者,聚为一卒,名曰勇力之士;有逾高绝远、轻足善走者,聚为一卒,名曰寇兵之士;

有王臣失势欲复见功者,聚为一卒,名曰死斗之士;有死将之人子弟欲与其将报仇者,取秋一卒,名曰敢死之士;有赘婿人虏欲掩迹扬名者,聚为一卒,名曰励钝之士;有贫穷愤怒欲快其志者,聚为一卒,名曰必死之士;有胥廉免罪之人欲逃其耻者,聚为一卒,名曰伟用之士;有材技兼人,能负重致远者,聚为一卒,名曰待命之士。”

这里强调的是对士卒的因材施用与组织方法。士卒的才能、性格等是千差万别的,把这些人按一定的原则组织起来,就可以充分发挥他们潜能,取得胜利。对于军队的治理,《六韬》提出了刑赏并重和“杀贵大,赏贵小”的原则。

《将威》中写武王问太公怎样才能做到令行禁止,树立将帅的威信,太公说:“将以诛大为威,以赏小为明;以罚审为禁止而令行。故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说者,赏之。杀贵大,赏贵小,杀及当路贵重之臣,是刑上极也;赏及牛竖马洗厩养之徒,是赏下通也。刑上极,赏下通,是将威之所行也。”

杀和赏都是将帅建立威信的手段,这一点在《孙子兵法》、《孙膑兵法》等兵书中提到过,但明确地提出“杀大赏小”原则的以《六韬》为最早。所谓“杀大赏小”,就是杀位高者以震慑他人,赏位卑者以激励众干。这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六韬》虽然从总体水平来说赶不上《孙子兵法》、《孙膑兵法》等,但也有其独特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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