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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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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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老师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言行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二、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上午为9:00—11:30,下午为2:30—5:00。考生应在考前25分钟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考场,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三、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参加考试。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中途离场考生必须交卷,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继续考试。

四、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诚信考试。只准携带0.5mm蓝、黑中性笔、钢笔、圆珠笔、2B铅笔、圆规、直尺、三角板、橡皮和小刀等必需的文具(部分规定课程可携带没有手工录入记事信息或类似功能且没有26个英文字母和汉字偏旁部首的计算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物品。

五、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并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试卷和《山西省自学考试选择题答题笔迹采集卡》(以下简称“采集卡”)后,首先应在试卷、“采集卡”的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填涂准考证号、姓名、座位号等内容;其次,在“采集卡”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抄写规定的文字内容,否则该科考试成绩无效。

六、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开始答题。不得向监考员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楚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七、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对于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八、对于触犯有关法律的考生,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采集卡”,不准将试卷、答卷、“采集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一、考试期间,各考点将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箱,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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