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内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规范依据是什么? 时间:2022-09-03 10:38:22 由成语大全原创 分享 复制全文 下载本文 成语大全原创2022-09-03 10:38:22 复制全文 下载全文 目录1.国内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规范依据是什么?2.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附件内容3.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四章 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政策扶持4.什么是投资抵减?5.实务中哪些费用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抵扣6.哪些费用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抵扣7.汇算清缴:哪些费用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抵扣1.国内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规范依据是什么?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这项税收优惠的申请条件是:1.经营范围符合《创业投资企业暂行办法》规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性法人创业投资企业。2.按照《创业投资企业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备案,经备案管理部门年度检查核实,投资运作符合《创业投资企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3.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除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外,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条件。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2.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附件内容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有关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部门:为健全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制度,并配合财税部门做好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工作,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令第3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31号,现就做好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度检查工作,一、为促进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规范运作,各级备案管理部门应当切实遵照《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创业投资企业及其管理顾问机构在上年度是否遵守《办法》第二、第三章各条款规定,为确保各合格创业投资企业能够及时享受应纳税所得额抵扣优惠政策,各级备案管理部门应当在5月末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为年度检查合格的创业投资企业出具证明文件。应当及时向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提出改正意见并督促落实。二、备案管理部门对创业投资企业进行年度检查的内容包括:(一)投资运作是否符合《办法》第二、第三章各条款规定;如发现投资运作不符合《办法》第二、第三章相关条款规定的,是否已及时向备案管理部门报告。三、备案管理部门进行年度检查时,应当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提交下列文件,(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能够准确陈述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资产负债和投资收益等情况的年度财务报告。(二)能够准确陈述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历史沿革、组织管理结构、资本资产状况、投资运作及典型投资案例等情况的年度业务报告。年度业务报告应当附加下列能够简要反映截止到上年末全年度业务情况和经济社会贡献情况的相关表格,2、《创投企业或其管理顾问机构高管人员情况表》;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所提交的上述文件涉及商业机密的,备案管理部门应当为备案创业投资企业保守机密。对备案创业投资企业代理其他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资产的,以委托方备案创业投资企业作为年检对象并以委托方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名义提交上述文件。四、在创业投资企业申报应纳税所得抵扣工作中,同级财税部门需要备案管理部门配合的,备案管理部门应当积极配合。3.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四章 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政策扶持第二十二条国家与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第二十三条国家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并引导其增加对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4.什么是投资抵减?投资递减指的是: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这项税收优惠的申请条件是: 1.经营范围符合《创业投资企业暂行办法》规定,且工商登记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性法人创业投资企业。 2.按照《创业投资企业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备案,经备案管理部门年度检查核实,投资运作符合《创业投资企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3.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除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外,还应符合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营业)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条件。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项优惠的政策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委令2005年第39号)和《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商务部等5部委令2003年第2号)。5.实务中哪些费用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抵扣实务中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抵扣的费用有: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2、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3、创业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4]156号)有关规定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大连市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品生产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三)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6.哪些费用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抵扣一、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扣除政策依据: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规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1.根据财政部、全国总工会、 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包括: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2.职工教育经费计算基数的工资薪金总额必须是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总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个人认为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可以作为计算职工教育经费的工资、薪金的基数,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政策依据。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规定。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虽未出具文件,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其销售(营业)收入应包括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1.创业投资企业是指依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委令2005年第3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商务部等5部委令2003年第2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专门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2.经营范围符合《暂行办法》规定,投资运作符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4.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个人希望符合的企业能合理利用相关税收优惠。四、专用设备投资应纳税额抵免的扣除政策依据: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是指购买专用设备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7.汇算清缴:哪些费用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抵扣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中涉及扣除费用时,有的费用不能在当年一次性全额扣除,需要结转以后年度分期抵扣。本人对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抵扣费用的相关文件政策进行了梳理与分析。一、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扣除政策依据: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规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根据财政部、全国总工会、 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包括: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2.职工教育经费计算基数的工资薪金总额必须是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总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个人认为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可以作为计算职工教育经费的工资、薪金的基数,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政策依据。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规定。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1.创业投资企业是指依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委令2005年第3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商务部等5部委令2003年第2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专门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2.经营范围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等 专业性法人创业投资企业。3.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备案,投资运作符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4.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条件。个人希望符合的企业能合理利用相关税收优惠。四、专用设备投资应纳税额抵免的扣除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是指购买专用设备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复制全文下载全文 复制全文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