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的怎么补偿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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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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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老师

随着法制化的发展,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补偿的规定有什么变化呢?公司辞退员工、员工辞职,都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吗?不一定!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才给予补偿?补偿多少?很多人想要知道答案吧,接下来爱扬网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给予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由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因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5、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违规不续签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7、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8、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9、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11、因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权益、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等原因导致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

二、不给予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4、《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20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5、《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21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辞退补偿金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章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如下: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 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

2= 医疗费用×25%

(三)工资的认定标准

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四、经济补偿金的给付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通过以上内容,爱扬网小编相信大家对辞退员工的补偿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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