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论作文「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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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陶老师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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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欧阳修

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庐陵吉水(今属江西)人。他是北宋古文运动的倡导者和领袖,著名的散文家,散文说理畅达,抒情委婉,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词婉丽,承袭南唐余风,与晏殊较接近,但也有不同处,如他有述怀、咏史、写民情风俗之作,题材较晏殊词广泛。诗风与其散文近似,语言流畅自然。有《欧阳文忠公集》。

欧阳修生平
欧阳修四岁丧父,随叔父在现湖北随州长大,幼年家贫无资,母亲郑氏以荻画地,教以识字。欧阳修自幼喜爱读书,常从城南李家借书抄读,他天资聪颖,又刻苦勤奋,往往书不待抄完,已能成诵;少年习作诗赋文章,文笔老练,有如成人,其叔由此看到了家族振兴的希望,曾对欧阳修的母亲说:“嫂无以家贫子幼为念,此奇儿也!不唯起家以大吾门,他日必名重当世。”十岁时,欧阳修从李家得唐《昌黎先生文集》六卷,甚爱其文,手不释卷,这为日后北宋诗文革新运动播下了种子。
仁宗天圣八年(公元1030年)中进士。次年任西京(今洛阳)留守推官,与梅尧臣、尹洙结为至交,互相切磋诗文。景祐元年(公元1034年),召试学士院,授任宣德郎,充馆阁校勘。三年,范仲淹上章批评时政,被贬饶州。欧阳修为他辩护,被贬为夷陵(今湖北宜昌)县令。康定元年(公元1040年),欧阳修被召回京,复任馆阁校勘,编修崇文总目,后知谏院。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任右正言、知制诰。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推行“庆历新政”,欧阳修参与革新,提出改革吏治、军事、贡举法等主张。五年,范、韩、富等相继被贬,欧阳修上书分辩,因被贬为滁州(今安徽滁州)太守。后又改知扬州、颍州(今安徽阜阳)、应天府(今河南商丘)。
皇祐元年(公元1049年)回朝,先后任翰林学士、史馆修撰等职。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八月, 与宋祁同修《新唐书》,又自修《五代史记》(即《新五代史》)。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二月,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主持进士考试,提倡平实文风,录取苏轼、苏辙、曾巩等人,对北宋文风转变有很大影响。嘉祐三年六月庚戊,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兼龙图阁学士权知开封府。五年,拜枢密副使。次年任参知政事。后又相继任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英宗治平二年(公元1065年),上表请求外任,不准。此后两三年间,因被蒋之奇等诬谤,多次辞职,都未允准。
神宗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实行新法。欧阳修对青苗法有所批评,且未执行。三年,除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职,坚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县)。此年改号“六一居士”。四年六月,以太子少师的身份辞职。居颍州(今属安徽省)。五年闰七月二十三日(公元1072年9月22日),欧阳修卒于家,谥文忠。欧阳修陵园位于河南省新郑市区西辛店镇欧阳寺村。该园环境优美,北依岗阜,丘陵起伏,南临沟壑,溪流淙淙。陵园肃穆,碑石林立,古柏参天,一片郁郁葱葱,雨后初晴,阳光普照,雾气升腾,如烟似雨,景色壮观,故有“欧坟烟雨”美称,为新郑古代八景之一。

欧阳修文学造诣
欧阳修曾与宋祁合修《新唐书》,并独撰《新五代史》。且又喜收集金石文字,编为《集古录》。有《欧阳文忠公文集》。宋词《踏莎行》。并著作著名的《醉翁亭记》。欧阳文忠公近体乐府:词集名。北宋欧阳修作。三卷。南宋罗泌编次。收入《欧阳文忠公文集》,又有影宋刻单行本。明毛晋《宋六十名家词》本改题《六一词》,仅一卷,据前本而有所删节。另有影宋本《醉翁琴趣外编》六卷,多有《近体乐府》未收之词。公集三代以来金石刻为一千卷。代表作有《醉翁亭记》
欧阳修一生著述繁富,成绩斐然。除文学外,经学研究《诗》、《易》、《春秋》,能不拘守前人之说,有独到见解;金石学为开辟之功,编辑和整理了周代至隋唐的金石器物、铭文碑刻上千,并撰写成《集古录跋尾》十卷四百多篇,简称《集古录》,是今存最早的金石学著作;史学成就尤伟,除了参加修定《新唐书》250卷外,又自撰《五代史记》、(《新五代史》),总结五代的历史经验,意在引为鉴戒。

2.欧阳修

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庐陵吉水(今属江西)人。他是北宋古文运动的倡导者和领袖,著名的散文家,散文说理畅达,抒情委婉,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词婉丽,承袭南唐余风,与晏殊较接近,但也有不同处,如他有述怀、咏史、写民情风俗之作,题材较晏殊词广泛。诗风与其散文近似,语言流畅自然。有《欧阳文忠公集》。

欧阳修生平
欧阳修四岁丧父,随叔父在现湖北随州长大,幼年家贫无资,母亲郑氏以荻画地,教以识字。欧阳修自幼喜爱读书,常从城南李家借书抄读,他天资聪颖,又刻苦勤奋,往往书不待抄完,已能成诵;少年习作诗赋文章,文笔老练,有如成人,其叔由此看到了家族振兴的希望,曾对欧阳修的母亲说:“嫂无以家贫子幼为念,此奇儿也!不唯起家以大吾门,他日必名重当世。”十岁时,欧阳修从李家得唐《昌黎先生文集》六卷,甚爱其文,手不释卷,这为日后北宋诗文革新运动播下了种子。
仁宗天圣八年(公元1030年)中进士。次年任西京(今洛阳)留守推官,与梅尧臣、尹洙结为至交,互相切磋诗文。景祐元年(公元1034年),召试学士院,授任宣德郎,充馆阁校勘。三年,范仲淹上章批评时政,被贬饶州。欧阳修为他辩护,被贬为夷陵(今湖北宜昌)县令。康定元年(公元1040年),欧阳修被召回京,复任馆阁校勘,编修崇文总目,后知谏院。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任右正言、知制诰。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推行“庆历新政”,欧阳修参与革新,提出改革吏治、军事、贡举法等主张。五年,范、韩、富等相继被贬,欧阳修上书分辩,因被贬为滁州(今安徽滁州)太守。后又改知扬州、颍州(今安徽阜阳)、应天府(今河南商丘)。
皇祐元年(公元1049年)回朝,先后任翰林学士、史馆修撰等职。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八月, 与宋祁同修《新唐书》,又自修《五代史记》(即《新五代史》)。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二月,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主持进士考试,提倡平实文风,录取苏轼、苏辙、曾巩等人,对北宋文风转变有很大影响。嘉祐三年六月庚戊,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兼龙图阁学士权知开封府。五年,拜枢密副使。次年任参知政事。后又相继任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英宗治平二年(公元1065年),上表请求外任,不准。此后两三年间,因被蒋之奇等诬谤,多次辞职,都未允准。
神宗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实行新法。欧阳修对青苗法有所批评,且未执行。三年,除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职,坚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县)。此年改号“六一居士”。四年六月,以太子少师的身份辞职。居颍州(今属安徽省)。五年闰七月二十三日(公元1072年9月22日),欧阳修卒于家,谥文忠。欧阳修陵园位于河南省新郑市区西辛店镇欧阳寺村。该园环境优美,北依岗阜,丘陵起伏,南临沟壑,溪流淙淙。陵园肃穆,碑石林立,古柏参天,一片郁郁葱葱,雨后初晴,阳光普照,雾气升腾,如烟似雨,景色壮观,故有“欧坟烟雨”美称,为新郑古代八景之一。

欧阳修文学造诣
欧阳修曾与宋祁合修《新唐书》,并独撰《新五代史》。且又喜收集金石文字,编为《集古录》。有《欧阳文忠公文集》。宋词《踏莎行》。并著作著名的《醉翁亭记》。欧阳文忠公近体乐府:词集名。北宋欧阳修作。三卷。南宋罗泌编次。收入《欧阳文忠公文集》,又有影宋刻单行本。明毛晋《宋六十名家词》本改题《六一词》,仅一卷,据前本而有所删节。另有影宋本《醉翁琴趣外编》六卷,多有《近体乐府》未收之词。公集三代以来金石刻为一千卷。代表作有《醉翁亭记》
欧阳修一生著述繁富,成绩斐然。除文学外,经学研究《诗》、《易》、《春秋》,能不拘守前人之说,有独到见解;金石学为开辟之功,编辑和整理了周代至隋唐的金石器物、铭文碑刻上千,并撰写成《集古录跋尾》十卷四百多篇,简称《集古录》,是今存最早的金石学著作;史学成就尤伟,除了参加修定《新唐书》250卷外,又自撰《五代史记》、(《新五代史》),总结五代的历史经验,意在引为鉴戒。

3.欧阳修《纵囚论》

原文: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哉?

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转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注】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周武。



译文:


对君子讲信义,对小人施刑罚。刑罚定成死罪,是罪恶到了顶点,这又是小人中最厉害的了。宁可为了信义而死,不愿苟且偷生,把死看得象回家一般,这又是君子中特别难以办到的。

当唐太宗贞观六年的时候,选取犯死罪的囚犯三百多人,释放了让他们回家,并约定时间叫他们自动回来接受死刑;这是用君子难以做到的事,希望最坏的小人一定做到。那些囚犯到了期限,终于自己回来,竟没有一个失约的:这是君子难于做到的事,小人却轻而易举的做到了。这难道是近于人情的么?有人说:“罪大恶极,的确是小人了;但是等到对他施加恩德,就可以使他变成君子。因为恩德进入人心很深,能很快改变人们的气质,所以出现了象这样的情况。”我说:“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正是为了求得这种声誉啊。这样看来,哪里知道放囚犯回去,不是预料他们一定再回来以希望赦免,所以才释放他们呢?又哪里知道被释放回来的囚犯,不是预料自动回来一定能够赦免,所以才再回来的呢?料想囚犯一定回来才释放他们,这是上面揣摩下面的情意;料想上面一定赦免他们才再回来,这是下面揣摩上面的心思。我只见上面和下面互相揣摩来造成这种声誉,哪里有什么布施恩德和懂得信义呢?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唐太宗向天下布施恩德,到这时已经六年了,还不能使小人不做罪大恶极的事;然而一天的恩德,却能使他们视死如归,保存信义,这又是讲不通的理论啊。”

既然这样,那么怎样做才好呢?我说:“释放了回来的,把他们杀掉而不赦免;然后再释放一批,他们又回来了,这样才能知道是布施恩德所造成的。然而这是一定不会有的事啊。至于释放了能够自动回来再加以赦免,只能够偶然试一试罢了;如果屡次这样做,那么杀人犯就都不会死了,这能够作为天下经常的法律么?不能作为经常的法律,难道是圣人的法律么?因此,尧、舜和三王治理天下,一定根据人情,不标新立异来显示高尚,不违背人情来求取名誉。


4.欧阳修《纵囚论》

原文: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哉?

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转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注】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周武。



译文:


对君子讲信义,对小人施刑罚。刑罚定成死罪,是罪恶到了顶点,这又是小人中最厉害的了。宁可为了信义而死,不愿苟且偷生,把死看得象回家一般,这又是君子中特别难以办到的。

当唐太宗贞观六年的时候,选取犯死罪的囚犯三百多人,释放了让他们回家,并约定时间叫他们自动回来接受死刑;这是用君子难以做到的事,希望最坏的小人一定做到。那些囚犯到了期限,终于自己回来,竟没有一个失约的:这是君子难于做到的事,小人却轻而易举的做到了。这难道是近于人情的么?有人说:“罪大恶极,的确是小人了;但是等到对他施加恩德,就可以使他变成君子。因为恩德进入人心很深,能很快改变人们的气质,所以出现了象这样的情况。”我说:“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正是为了求得这种声誉啊。这样看来,哪里知道放囚犯回去,不是预料他们一定再回来以希望赦免,所以才释放他们呢?又哪里知道被释放回来的囚犯,不是预料自动回来一定能够赦免,所以才再回来的呢?料想囚犯一定回来才释放他们,这是上面揣摩下面的情意;料想上面一定赦免他们才再回来,这是下面揣摩上面的心思。我只见上面和下面互相揣摩来造成这种声誉,哪里有什么布施恩德和懂得信义呢?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唐太宗向天下布施恩德,到这时已经六年了,还不能使小人不做罪大恶极的事;然而一天的恩德,却能使他们视死如归,保存信义,这又是讲不通的理论啊。”

既然这样,那么怎样做才好呢?我说:“释放了回来的,把他们杀掉而不赦免;然后再释放一批,他们又回来了,这样才能知道是布施恩德所造成的。然而这是一定不会有的事啊。至于释放了能够自动回来再加以赦免,只能够偶然试一试罢了;如果屡次这样做,那么杀人犯就都不会死了,这能够作为天下经常的法律么?不能作为经常的法律,难道是圣人的法律么?因此,尧、舜和三王治理天下,一定根据人情,不标新立异来显示高尚,不违背人情来求取名誉。


5.欧阳修《纵囚论》

原文: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哉?

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转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注】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周武。



译文:


对君子讲信义,对小人施刑罚。刑罚定成死罪,是罪恶到了顶点,这又是小人中最厉害的了。宁可为了信义而死,不愿苟且偷生,把死看得象回家一般,这又是君子中特别难以办到的。

当唐太宗贞观六年的时候,选取犯死罪的囚犯三百多人,释放了让他们回家,并约定时间叫他们自动回来接受死刑;这是用君子难以做到的事,希望最坏的小人一定做到。那些囚犯到了期限,终于自己回来,竟没有一个失约的:这是君子难于做到的事,小人却轻而易举的做到了。这难道是近于人情的么?有人说:“罪大恶极,的确是小人了;但是等到对他施加恩德,就可以使他变成君子。因为恩德进入人心很深,能很快改变人们的气质,所以出现了象这样的情况。”我说:“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正是为了求得这种声誉啊。这样看来,哪里知道放囚犯回去,不是预料他们一定再回来以希望赦免,所以才释放他们呢?又哪里知道被释放回来的囚犯,不是预料自动回来一定能够赦免,所以才再回来的呢?料想囚犯一定回来才释放他们,这是上面揣摩下面的情意;料想上面一定赦免他们才再回来,这是下面揣摩上面的心思。我只见上面和下面互相揣摩来造成这种声誉,哪里有什么布施恩德和懂得信义呢?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唐太宗向天下布施恩德,到这时已经六年了,还不能使小人不做罪大恶极的事;然而一天的恩德,却能使他们视死如归,保存信义,这又是讲不通的理论啊。”

既然这样,那么怎样做才好呢?我说:“释放了回来的,把他们杀掉而不赦免;然后再释放一批,他们又回来了,这样才能知道是布施恩德所造成的。然而这是一定不会有的事啊。至于释放了能够自动回来再加以赦免,只能够偶然试一试罢了;如果屡次这样做,那么杀人犯就都不会死了,这能够作为天下经常的法律么?不能作为经常的法律,难道是圣人的法律么?因此,尧、舜和三王治理天下,一定根据人情,不标新立异来显示高尚,不违背人情来求取名誉。


6.欧阳修《欧阳公事迹》

原文

欧阳公(2)四岁而孤(3),家贫无资(4)。太夫人(5)以荻(6)画地,教以(7)书(8)字。多诵古人篇章,使学为诗。及其稍长,而家无书读,就闾(9)里士人家(10)借而读之,或(11)抄录。抄录未毕,而已能诵其书。以至昼夜忘寝食,惟读书是务(12)。自幼所做诗赋文字(13),下笔已如成人。

译文

欧阳修先生四岁时父亲就去世了,家里没有钱供他读书。欧阳修的妈妈用芦苇秆在沙地上写画,教给他写字和作诗的方法。还教给他诵读许多古人的篇章,让他学习作诗。到他年龄稍微大些了,家里没有书可读,便就近到读书人家去借书来读,有时趁机进行抄写,有时书还没抄完便已经能够背诵。就这样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只致力读书。小时候写的诗、赋等文字,文笔就像成人的水平那样高了。

注释

1选自《欧阳公事迹》,题目为编者所加。
2欧阳公:指欧阳修。欧阳修,北宋文学家,史学家。
3孤:幼年丧父。
4资:财务,钱财。
5太夫人:指欧阳修的母亲。 欧阳修塑像
6荻(dí):芦苇杆。多年生草本植物,与芦苇相似。
7以:用……办法
8书:写。
9闾(lǘ)里:街坊,乡里,民间。
10士人家:读书人家
11或:有时。
12因: 借:……机会。
13惟读书是务:即“惟务读书”。务,致力,从事。
14文字:文章


7.欧阳修《欧阳公事迹》

原文

欧阳公(2)四岁而孤(3),家贫无资(4)。太夫人(5)以荻(6)画地,教以(7)书(8)字。多诵古人篇章,使学为诗。及其稍长,而家无书读,就闾(9)里士人家(10)借而读之,或(11)抄录。抄录未毕,而已能诵其书。以至昼夜忘寝食,惟读书是务(12)。自幼所做诗赋文字(13),下笔已如成人。

译文

欧阳修先生四岁时父亲就去世了,家里没有钱供他读书。欧阳修的妈妈用芦苇秆在沙地上写画,教给他写字和作诗的方法。还教给他诵读许多古人的篇章,让他学习作诗。到他年龄稍微大些了,家里没有书可读,便就近到读书人家去借书来读,有时趁机进行抄写,有时书还没抄完便已经能够背诵。就这样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只致力读书。小时候写的诗、赋等文字,文笔就像成人的水平那样高了。

注释

1选自《欧阳公事迹》,题目为编者所加。
2欧阳公:指欧阳修。欧阳修,北宋文学家,史学家。
3孤:幼年丧父。
4资:财务,钱财。
5太夫人:指欧阳修的母亲。 欧阳修塑像
6荻(dí):芦苇杆。多年生草本植物,与芦苇相似。
7以:用……办法
8书:写。
9闾(lǘ)里:街坊,乡里,民间。
10士人家:读书人家
11或:有时。
12因: 借:……机会。
13惟读书是务:即“惟务读书”。务,致力,从事。
14文字:文章


8.欧阳修:《蝶恋花》

  帘幕东风寒料峭。

  雪里香梅,先报春来早。

  红蜡枝头双燕小。

  金刀剪彩呈纤巧。

  旋暖金炉薰蕙藻。

  酒入横波,困不禁烦恼。

  绣被五更春睡好。

  罗帏不觉纱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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