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限购最新消息 杭州限购范围有哪些

时间:
李一老师
分享

李一老师

《通知》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打了三个“补丁”。

1、扩大限购实施范围。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限购范围。

这是富阳和大江东被称为“区”之后,第一次列入到楼市限购的范围之内。

2、对于外地购房者的限制。调整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

而且补缴社保是行不通的,意味着纯投资的外地人群,近两年是无法获得购房资格了。

3、对于本地购房者的限制。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本地购房者由“三套房全款”变成了“不能购买三套房”。

政策严厉吗?严厉。

这几乎已经是上一轮“史上最严调控政策”之后的“第二严格”。

除了涉及到二手房的营业税满两年免征没有变成满五年免征之外,其他的严格程度是一样的。甚至把富阳等原本不限购的区域划入限购区内,本身就承认了这个区域在楼市中的地位,也杜绝了外来投资客的可能性。现在,除了建德、淳安、桐庐、临安之外,杭州其他区域都是限购的。

但是,政策的出台,也并非毫无预期。无论是去年新政后依旧刹不出车的土地行情,还是鸡年年初迅速恢复的成交量,还有3月1日大涨的楼市成交,无不在预示着,需要更严厉的政策,来给市场泼一盆冷水。

克而瑞研究机构华东区域副总谢刚评价政策,“此前政府其实已经在采取一些行政手段控制楼市温度,但这些干预措施注定不能长久,反而极易造成“堰塞湖”的状态,现在打的政策补丁就是在挖渠泄洪。”

“现在降预期似乎已经不可能,只能通过取消购买资格,限制购买能力等措施强行削减购买基数。但是对杭州房产的购买意愿仍然根基甚广。”

更多人关心的可能是,政策那么严厉,杭州房价会不会降?

谢刚的回答是,“杭州市场弱周期调整已经开始。”

事实上从发布不久的数据来看,杭州1月份的新房价格已经不再上涨,而多数人预测2月份的数据可能也是持平居多。调控加码,应该也是为了让这样的数据能够维持住吧。

经过过去几年的数轮调控,购房者显然理性很多。有人说“现在确实需要冷一冷,把价格恢复一下。”也有人说,“过去这一年房子太好卖,对开发商也不是什么好事。”

而开发商的反应也很快,不限购不限贷的商业项目(商铺写字楼),或者在限购区域之外的临安甚至海宁项目,广告都开始做起来了。

我们需要回忆起那个卖房子需要充分的营销手段和诚恳的价格的市场,那个买房子需要货比三家考虑“住起来怎么样”而不是“以后会涨多少”的市场。

无论是自住、改善等原有需求,还是投资需求,都需要冷静一下。还是那句话,房子,是用来住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促进杭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2016年9月19日实施部分区域限购以及2016年11月10日升级限购措施基础上,根据市政府决定,市住保房管局于今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3月3日起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包括扩大限购实施范围、升级非本地户籍居民限购措施和增设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措施。

《通知》要求,扩大限购实施范围,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限购范围,即在市区范围内(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统一执行限购措施。

《通知》明确,调整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通知》还增设了针对本地户籍居民家庭的限购措施,明确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016年9月18日,杭州发布《关于我市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明确在市区限购范围内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016年11月9日,杭州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明确在9月19日已暂停市区限购范围内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基础上,自11月10日起,对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且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相关热搜

1709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