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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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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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老师

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1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要求,根据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市决定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在全市范围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和营口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全面系统清除作风问题形成根源,较真碰硬压缩作风问题滋生空间,严惩严治形成对作风问题的强大震慑,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部署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明确专项治理总体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本地区本部门扶贫工作存在的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二是坚持以上率下与加强指导相结合。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带头示范,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自身作风建设。指导本地区本部门加强作风建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坚持立行立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对影响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的突出问题,对基层干部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迅速纠正,坚决整改。要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四是坚持集中突破与持续推进相结合。用1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将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推进,以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

三、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㈠ “四个意识”不强

1、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2、对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

3、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以农村区域发展代替精准扶贫。

4、对脱贫攻坚标准把握不准,或提高标准,人为吊高胃口;或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5、对贫困退出时序谋划不科学不合理,或不顾客观条件,层层加码、急躁冒进;或不愿主动作为,消极观望、拖延等待。

㈡ 责任落实不到位

6、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管负责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

7、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

8、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扶贫工作指导不够,没有形成系统合力。

9、主动作为不够,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

10、对定点扶贫、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工作不够重视,派出的干部不得力,缺少指导、支持、关心和监督,存在“挂名走读”等问题。

㈢ 工作措施不精准

11、贫困识别不精准,没有做到应扶尽扶。贫困退出没有坚持标准和程序,退出质量不高。

12、行业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无法落实落地。

13、区域扶贫政策聚焦精准扶贫不够,到村到户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

14、用部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力度不够;用行业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

㈣ 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15、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严,导致贪污浪费、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

16、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失职渎职,导致扶贫资金闲置滞留或造成损失。

17、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支持不坚决,甚至软抵制。

18、未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群众和社会不知晓,难以有效监督。

㈤ 工作作风不扎实。

19、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问题不解决。

20、工作落实走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

21、垒大户堆盆景,搞形象工程,或者强迫命令一刀切。

22、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㈥ 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

23、考核评估一团和气,不较真碰硬。

24、督查巡查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

25、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

四、工作步骤

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部门条块结合、各负其责。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工作分为动员部署、查摆问题、即期整改、总结评估、建章立制五个阶段进行,其中把整改贯穿始终,即知即行、即查即改,使专项治理各个阶段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㈠ 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月-3月)

1、深入动员发动。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通过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媒体宣传等有效形式,认真传达本方案精神,充分做好干部的思想发动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开展学习培训。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有关作风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的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切实增强改进扶贫领域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月底前,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要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告本阶段工作情况。

㈡ 查摆问题阶段(2018年4月-5月)

1、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网络投诉举报平台、公布举报方式、建立公众微信号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特别是扶贫对象、困难群众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扶贫领域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2、认真自查。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要对照方案指出的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要召开高质量的排查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和贫困对象指出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扶贫领域作风突出问题,确保查找问题见人见事见细节。

3、深刻剖析原因。对查摆出的问题,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5月底前,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单位要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告本阶段工作情况;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本阶段工作情况。

㈢ 限期整改阶段(2018年6月-9月)

1、建立整改台帐。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要坚持边学边查、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的原则,认真剖析扶贫领域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帐,明确责任时限,实行销号整改,并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2、建立签字背书制度。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的整改方案和完成情况,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审定;各乡镇(办事处)、市直部门的工作整改方案和完成情况,由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党政一把手签字审定报市扶贫办备案。

9月底前,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单位要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告本阶段工作情况。7月底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整改方案;9月底前报告完成情况。

㈣ 检查总结阶段(2018年10月-11月)

1、全面检查。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对专项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进一步查漏补缺、切实整改、认真总结。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脱贫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问题整改不力的,要责令重新进行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对把关不严的,及时提醒,情况严重的,及时通报曝光。

2、全面总结。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对全市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

11月底前,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要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告本阶段工作情况。

㈤ 建章立制阶段(2018年12月起-12月底)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要着眼于建立和完善扶贫领域作风监管长效机制,从制度机制建设上查找漏洞及薄弱环节,以提高制度执行力、公信力、约束力为重点,在加强教育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保障机制。

12月15日前,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要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告本阶段工作情况;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体情况。12月底之前向营口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㈥动员社会参与。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重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关精神,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充分反映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强化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通过反面典型曝光、以案说法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提高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发挥监督警示作用,促进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责任单位: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

㈦制定行动方案。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根据本方案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工作人员、治理重点、工作举措等,于2018年1月25日前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㈧其他事项。本方案中要求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或组长、副组长报送的材料,均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办)转报,纸质文档一式五份(附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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