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差旅费报销标准,广西公务员事业单位差旅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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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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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老师

为进一步提高差旅住宿费标准的科学有效性,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2015〕497号)以及《关于细化完善省内差旅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行〔2015〕180号)要求, 近日,广西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调整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行〔2015〕123号),对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进行了调整,新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一是调整自治区以外部分地区住宿费标准。文件明确,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参照执行财政部调整的北京、上海等36个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住宿费限额标准及淡旺季浮动标准。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到各省所辖地、州、市(县)出差执行当地省本级财政部门制定的省本级党政机关到所辖地、州、市(县)的差旅住宿费标准。省本级党政机关到所辖地、州、市(县)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未公布前,可暂按其省会城市住宿费标准执行。 

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国内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表















单位:元/人·天


序号地区
(城市)
住宿标准淡旺季浮动标准建议





旺季期间旺季上浮价上浮比例






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



1北京市1100650500




2天津市800480380




3河北省(石家庄)800450350




4山西省(太原)800480350




5内蒙古(呼和浩特)800460350




6辽宁省(沈阳)800480350




7大连市8004903507-9月96059042020%
8吉林省(长春)800450350




9黑龙江省(哈尔滨)8004503507-9月96054042020%
10上海市1100600500




11江苏省(南京)900490380




12浙江省(杭州)900500400




13宁波市800450350




14安徽省(合肥)800460350




15福建省(福州)900480380




16厦门市900500400




17江西省(南昌)800470350




18山东省(济南)800480380




19青岛市8004903807-9月96059045020%
20河南省(郑州)900480380




21湖北省(武汉)800480350




22湖南省(长沙)800450350




23广东省(广州)900550450




24深圳市900550450




25广 西(南宁)800470350




26海南省(海口)80050035011-2月104065045030%
27重庆市800480370




28四川省(成都)900470370




29贵州省(贵阳)800470370




30云南省(昆明)900480380




31西 藏(拉萨)8005003506-9月120075053050%
32陕西省(西安)800460350




33甘肃省(兰州)800470350




34青海省(西宁)8005003506-9月120075053050%
35宁 夏(银川)800470350




36新 疆(乌鲁木齐)800480350




二是细化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到区内差旅住宿费标准。按照财政部要求此次对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到区内各市、县(市)的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进行了细化,对桂林市本级、北海市本级以及广西特色旅游名县试行差旅住宿费淡旺季标准,旺季上浮30%,旺季时间定为1-2月和7-9月。 

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区内差旅住宿费标准细化表















单位:元/人·天



序号地区
(城市)
住宿费限额标准(元/人·天)淡旺季浮动标准建议备注





省级厅级其他人员旺季期间旺季上浮价上浮比例




省级厅级其他人员







市本级









1柳州800470330





2桂林8004703301-2,7-9104061043030%
3梧州800470330





4北海8004703301-2,7-9104061043030%
5防城港800470330





6钦州800470330





7贵港800470330





8玉林800470330





9贺州800470330





10百色800470330





11河池800470330





12来宾800470330





13崇左800470330






县级








1阳朔(桂林市)8004703301-2,7-9104061043030%
2其他县级700400280






其中:广西特色旅游名县
(阳朔县除外)
7004002801-2,7-991052036030%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领导联系推进首批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工作的通知》(厅发〔2013〕16号)等文件规定,截至目前,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及创建县包括23个县(市、区),其中除涠洲管委会、钦南区属于城区以外,其余21个县(市)为上林县、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阳朔县、兴安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蒙山县、东兴市、桂平市、容县、靖西县、乐业县、昭平县、巴马瑶族自治区县、宜州市、金秀瑶族自治区县、大新县、凭祥市、龙州县、资源县、荔浦县。今后新增创建旅游特色名县的,新政策未出台前,按此规定执行。 

文件还要求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鼓励工作人员网上预订宾馆,节约住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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