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想要落实依然存在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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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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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下文简称《重要任务》),要求2019年底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20条底线”要求,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政策。

2008年,我国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的数量、分布和变化趋势等情况,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和发展。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而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到2018年,随迁子女80%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但是,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还面临两大现实问题。其一,只有符合条件的随迁子才能入学就读,而有的流入地不断提高门槛条件,让有的在城市出生的随迁子女,因不符合条件不得不返乡就读,成为新型留守儿童。其二,在流入地入学就读,虽然绝大多数是进公办学校,但并非所有公办学校都接纳随迁子女,而是只有学区内比较差的公办学校接纳随迁子女,甚至由定点学校接纳随迁子女。因此,这次《重要任务》要求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意义重大。但要进一步落实,需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否则,如果热门学校、学区连本地户籍适龄学生的入学都不能解决,要面向随迁子女开放是很困难的,另外,必须推进高考制度改革,才能全面开放异地高考,由此扫清跨省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入学的制度性障碍。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入学,如果要进公办学校,通常是被安排在当地户籍适龄学生之后,由教育部门进行统筹安排的,虽然也称“就近入学”,但是在居住地或者学籍所在区域内就近。考虑到热门的公办学校,户籍学生都争相进入,因此,在统筹处理随迁子女入学时,往往就只有区域内相对较差的学校了。之前,我国有的地方,还让随迁子女进几所定点的学校,这几乎把学校变为随迁子女学校,这令进城务工人员不满,于是,地方政府取消了让随迁子女进定点学校的做法,比如,安徽省2015年出台《关于统筹城乡教育资源保障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将逐步取消接受随迁子女入学的“定点学校”,公办学校普遍对随迁子女开放。

但要进一步做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存在现实的难题。道理很简单,即便明确要求公办学校都必须向随迁子女开放,但是,在公办学校不能满足户籍生的入学需求时,向随迁子女开放,必然会遭遇户籍生家庭的反对,而如果把随迁子女与户籍生同等对待,即只要有居住证、租房就可享有完全一样的权利,那么,热门学区就会涌入更多的租房者,但很显然,由于学位限制,根本无法满足有当地户籍、在学区内有住房,以及有居住证、有住房的适龄学生的入学需求,为缓解择校热,教育部门必定会做出户籍、自购住房限制。要知道,当前对学区房的认定越来越严格,就是出于这一原因。

因此,要做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就必须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当所有公办学校办学质量差不多时,以“流入地为主、公办为主”解决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才能做到所有公办学校都向随迁子女开放。

影响随迁子女在城市入学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流入地政府,担心过低的入学门槛,导致本地成为教育洼地,以致加速人口流入,这其实也需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缩小地区间、城乡间教育差距。

同时,由于我国高考还实行分省按计划录取制度,各地虽然开放了异地高考,允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录取,但是,这涉及到高考指标的分配问题。如果开放异地高考后,随迁子女参加本地高考者多,也会被认为挤占当地户籍考生的高考机会,因此,除了设置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的户籍(或居住证)+学籍条件外,还有的地方,通过严格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入学,来控制今后在本地参加异地高考的人数。要解决这一问题,只有深入推进高考制度改革,探索基于全国统一高考的学校自主招生制度,即全国各地学生可以在学籍地参加高考,再以高考成绩去申请大学,大学独立结合统一高考成绩、中学综合素质、地区教育因素等录取学生,这就突破了户籍限制。考虑到推进这一改革的难度,可以先从高职院校招生改革做起,可实行高职不分户籍,而根据高中学历,进行注册入学、申请入学的新的招生制度。为此可解决占高校总招生计划一半的招生名额不分省市招生的问题。在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实行这样的招生,完全可能。这是把教育公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作者/熊丙奇 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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